文件鏈接:關于印發(fā)《人才公寓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
線下宣講會解讀:市住建局協(xié)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團市委開展人才公寓、保租房暨青年公寓政策宣講會及開放日活動
一、制定背景和意義:為貫徹落實人才強市戰(zhàn)略,強化人才管理保障體系建設,根據(jù)《江門推進粵港澳大灣區(qū)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加快打造新時代人才強市若干措施》(江人才〔2023〕2 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代人才工作的意見》(臺府〔2020〕8號)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二、主要內容:
(一)適用范圍:本規(guī)定適用于由市政府投資建設,以限定建設標準、租金價格,面向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供應的住房房源籌集、配給管理和監(jiān)督使用。
(二)保障對象:
1、在本市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不含教育、醫(yī)療衛(wèi)生系統(tǒng)和科研機構)以外工作,且在本市繳納社保的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雙一流全日制本科學歷;
(2)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
?。?)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高級技師及以上等級;
?。?)江門市頂尖人才、高層次人才,臺山市四級人才;
2.進入企事業(yè)單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創(chuàng)新實踐基地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園區(qū)分站的在站博士后。
3、在本市企業(yè)工作,符合江門市二級及以上人才資格的人才,以及經相關職能部門或屬地按程序認定對該企業(yè)起重要作用的人才,以個人(家庭)方式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請入住人才公寓。
4、在本市工作,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初級及以上職稱的海外及港澳臺籍優(yōu)秀人才。
5、其他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同意入住的人才。
(三)申請與審核:申請人首次申請租賃人才公寓的,應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收到申請材料后,會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的條件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對符合資格條件的名單進行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審核不通過的,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應當及時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對審核結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向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申請復核。
(四)配給標準及租金:
1、配給標準:根據(jù)人才類型不同,或根據(jù)房源實際情況配給相應面積的人才住房:
?。?)經江門市及以上認定的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人才和領軍人才、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職稱或其他符合臺山市二級人才及以上資格的國內、海外及港澳臺人才,優(yōu)先安排120平方米的戶型,或自由選擇入住戶型。
?。?)具有副高級職稱或其他符合臺山市三級人才資格的國內人才,和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初級及以上職稱的海外、港澳臺人才,優(yōu)先安排100平方米的戶型,或自由選擇入住100或80平方米的戶型。
?。?)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雙一流全日制本科學歷、中級職稱、高級技師等級、臺山市四級人才等資格之一的人才可安排80平方米的戶型。
2、租金標準:
?。?)人才公寓首個租賃期實行零租金;
?。?)已全額享受我市租房補貼優(yōu)惠的人才按市場基準價40%繳納租金;正在領取我市租房補貼期間的人才,須申請停止發(fā)放該補貼后方可申請租賃人才公寓,并按市場基準價40%繳納租金。
?。?)續(xù)租人才公寓的以市場基準價的40%繳納租金。
(五)配給期限:人才公寓租賃期限將根據(jù)申請人與運營單位實際簽訂的租賃合同日期來確定,時間不超過用人單位與申請人簽訂最新的勞動合同規(guī)定時間,并且首個租賃期不得超過3年。申請人首次租賃合同期滿后需要續(xù)租的,須在合同期滿前30日向運營單位提出續(xù)租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
(六)申報材料:
1、《臺山市人才公寓入住申請表》;
2、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證(戶口本、護照)復印件;
3、申請人的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或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在臺山市繳納社會保險的查詢記錄;
5、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臺山市的不動產信息查詢記錄;
6、申請人與我市企事業(y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請入住人才公寓的申請人,應提交其父母或配偶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護照)復印件和在我市不動產信息的查詢記錄。
三、實施時間:本規(guī)定自2024年7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四、咨詢單位: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住房保障股,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人才交流管理辦公室咨詢電話:0750-5525219,0750-5517781,0750-565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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