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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中午12時許,臺山市公安局田頭派出所民警正在轄區(qū)巡邏時,接到群眾報警求助,稱在一家超市附近發(fā)現(xiàn)了一名走失兒童。
民警很快便趕到了現(xiàn)場,只見一名被雨淋濕的小女孩蹲在路邊不??奁C窬姞顝澫卵鼮樾∨⒉粮蓽I水,親切地安撫她?!靶∨笥?,你叫什么名字?我們是警察叔叔,讓我們送你回家好不好?”幾番詢問后,小女孩還是無法說清自己父母的名字和家庭住址,民警決定先將孩子帶回派出所。
“我們吃飽了之后一起去找爸爸媽媽好不好?”在派出所,細心的民警為小女孩吹干打濕的頭發(fā)和衣襟,并端來可口的飯菜。民警一邊通過“智慧新警務”查找相關線索,一邊為小女孩夾菜、挑刺。
經(jīng)過一個多小時的相處,小女孩已經(jīng)跟警察叔叔熟絡起來。在交談中,孩子告訴民警自己的名字,并已在上幼兒園小班?!皫Ь焓迨迦ツ愕膶W??纯春貌缓茫俊背赃^午飯,民警決定帶著孩子到附近幾所幼兒園進行尋找。民警帶著小女孩在轄區(qū)各個幼兒園之間進行一一辨認。在輾轉(zhuǎn)了好幾個幼兒園后,民警終于找到了孩子就讀的幼兒園,并通過該校老師聯(lián)系上了女孩的母親。
知道孩子找到了,小女孩家人迅速來到派出所。在孩子走失這一個多小時里,可把女孩的母親嚇壞了。她剛準備報警,孩子就找到了。看到女兒安然無恙,走失女童的母親對民警表示衷心感謝。
原來,當天上午,女童家屬在忙于家務,沒注意到她從家門走出去玩耍,后來還越走越遠。民警囑咐其家屬,以后要盡量讓孩子處于視線范圍內(nèi),以防走失或發(fā)生意外。若發(fā)現(xiàn)孩子不慎走失,要第一時間報警求助,以免錯失尋找孩子的最佳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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