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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臺山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臺山市市場監(jiān)管局反饋的線索,稱某煤氣管理公司反映有人假冒該公司的液化石油氣瓶。獲悉線索后,臺山市公安局迅速行動,由經偵大隊牽頭,聯合市場監(jiān)管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成立專項調查組,經過走訪調查,最終在位于臺城臺沙路的某蜂窩煤場內發(fā)現了一個非法經營液化石油氣的窩點。
當天上午10時許,臺山市公安局、市場監(jiān)管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聯合開展執(zhí)法行動,對上述窩點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獲貨車1輛。
經核查,該窩點存放瓶裝液化石油氣瓶多達196瓶,其中,15公斤裝130瓶(實瓶)、15公斤裝47瓶(空瓶)、5公斤裝12瓶(實瓶)、5公斤裝4瓶(實瓶)、2公斤裝3瓶(空瓶),以及用于分裝液化石油氣的膠塞、連接管、固定器、稱等工具一批。
經調查,該窩點在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和《廣東省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銷售液化石油氣,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當即由城管部門對該批氣瓶進行暫扣處理。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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