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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廣東省地名管理條例》第十一條、《廣東省建筑物住宅區(qū)名稱管理規(guī)定》第三條第(六)項的規(guī)定,經審核同意臺山市夾片責村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申請的“帕佳圖公館”為標準地名名稱,決定準予使用。
二、對該住宅小區(qū)的廣告宣傳,必須嚴格按照批準文件使用標準名稱,不得增、減或更改文字,并在適當位置標明名稱及批準文號。接批復后,請及時到當地派出所聯系有關門牌號碼編排事宜。
附件:地名標準名稱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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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標準名稱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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